丹麥稅收政策寬松
來源:歐洲購房網作者:歐洲購房網時間:201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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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征稅:非居民的收入來自丹麥來源。已婚夫婦分開征稅。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在國家和市級征稅。還應納稅所得額的健康繳納稅。國家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一般計算為個人所得和資本收入的總和,較少的一般扣除。
國家收入2016
稅收收入,丹麥克朗(€) 稅率
高達47,826(6,428歐元) 0%
47,826 - 507,935(68,271歐元) 8%
超過507,935(68,271歐元) 15%
國家收入2017年
稅收收入,丹麥克朗(€) 稅率
多達48,913(6,574歐元) 0%
48,913 - 521,304(70,068歐元) 8%
超過521,304(70,068歐元) 15%
租金收入
應納稅所得租金收入可以以兩種方式計算:
收入較少的相關成本,如維護成本,折舊和財產稅
收入少于7,000丹麥克朗(941歐元); 40%的結果被扣除代替所有扣除和費用
所得到的應納稅所得應按累進稅率征稅。
財產收益
應稅資本利得包括不動產,債務和債權的收益,如果他們歸因于不動產。
應納稅所得額通常以銷售價格扣除收購成本和交易成本計算。資本收益然后納入總收入并按累進稅率征稅。
根據拆遷房屋規定,出售房屋面積不足一千四百平方米的住房物業,在所有權期內全部或部分作為房屋所有者的主要居住地區的利潤免征。
市政所得稅
非居民按其應納稅所得額支付24%的城鎮所得稅。
醫療稅
醫療費用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的4%計算。
財產稅
國家財產稅
對丹麥物業的價值征收國家財產稅。應稅價值是最低的:
截至本年度1月1日的評估值;
截至2001年1月1日為止的評估值的105%
截至2002年1月1日的評估值。
稅率為應稅價值的1%,高達3,040,000丹麥克朗(408,602歐元),超過限額的價值為3%。
國家財產稅
物業價值,丹麥克朗(€) 稅率
最多3,040,000(408,602歐元) 1%
超過3,040,000歐元(408,602歐元) 3%
如果該物業于一九八八年七月一日前獲得,則適用稅率一般分別下降百分之零點五及百分之二點八。
市房地產稅
城市房地產稅稅率征收土地價值。稅率在1.6%到3.4%之間,因地點而異
標簽:丹麥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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